土壤污染防治法全文发布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26 12:23:11.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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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在会上介绍,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水污染具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它具有隐蔽性。大气和水的污染都比较直观,人体感官都可以感受到,但是土壤污染必须通过仪器设备采样检测才可以感知;二是滞后性。土壤里面有污染物,不会很快今天或者明天就显现。按国际上的经验,都要经过十年或者二十年之后才能显现出来;三是累积性。长年累月的污染物累积到一定程度起作用。此外,成因上也不一样,除了人为的排放之外,大气沉降、土壤本身的背景值比较高,都会使土壤里面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升高。“所以中国急需制定这么一部法律。”
张桂龙还提出,我国以前的法律里对防治土壤污染也提了一些要求,但是这些要求还是比较原则、分散,侧重于预防,那么土壤里已经存在的污染怎么治理,还需要规范,所以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治理土壤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具体详见:www.npc.gov.cn/npc/lfzt/rlyw/2018-08/31/content_206084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