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盛虹石化住宅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本项目调查地块为灌云县盛虹石化住宅区地块,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05亩(约203860m2),该地块位于新纬七路以北、新纬九路以南、科创二路以西、黄海水库以东。目前,调查地块内主要为荒地,调查地块内无任何建设活动,调查地块未来用地性质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其次为商住混合用地(RB),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
目前该地块拟进行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连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连政发[2017]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3月,为保障调查地块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受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委托,我公司(江苏华创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属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资料收集
根据资料收集情况可知,调查地块范围主要涉及2012年灌云县人民政府划拨给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的灌国土资拨(2012)字第12号机关团体用地和2017年原连云港市工投公司灌西盐场分公司转让给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属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的平台公司))的苏(2017)灌云县不动产权第0004658号、苏(2017)灌云县不动产权第0010836号、苏(2017)灌云县不动产权第0004501号等四宗地。
调查地块在1950年至1990年期间主要为原连云港市工投公司灌西盐场分公司的晒盐场;1990年至今调查地块为荒地;其中调查地块在作为灌西盐场用地使用期间,无“三废”产生,因此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2)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四周没有围墙阻挡,调查地块内主要为荒地,部分区域有池塘、沟渠和杂草;调查地块内东侧有一处附近居民的临时用房;调查地块内未发现外来堆土,且现场无异味。
2)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500m范围内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500m范围内未发现各类槽罐存放情况;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500m范围内未发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500m范围内无管线、沟渠泄漏情况。
3)现场踏勘期间采用系统布点法在调查地块内以不大于1600m2(40m×40m)的网格采集117个点位的土壤样品,同时在地块外采集4个对照点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重金属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人员访谈
通过人员访谈,在1950年至1990年期间调查地块主要为原连云港市工投公司灌西盐场分公司的晒盐场,1990年至今一直为荒地。调查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无生产企业“三废”排放及处置情况,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及其它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内裸露土壤无异常气味、无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内无危险废物遗留,历史上不存在堆放外来土壤或固体废物、历史上无暗沟、渗坑、地下管线、管道通过、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无历史调查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调查地块的周边区域500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要有学校、居民区和地表水。
综上,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4)地块周边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地块主要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职工宿舍楼、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不涉及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灌云县新百海惠大酒店(未建成)及其临时项目部1,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和东新滩(村庄)、西海岸风情小区及其临时项目部2、灌云县海滨学校和地表水(黄海、黄海水库、伏堆河、柴门河)。调查地块的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周边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5)主要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分析结果,灌云县盛虹石化住宅区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